一、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是指*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 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 (3)压力容器操作; (4)起重机械作业; (5)爆破作业; (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8)机动车辆驾驶; (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要从事上述特种作业,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之后,才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然后才能从事特种工作。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万美广场B座706